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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对部分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进行行政处理的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国家认监委关于对部分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进行行政处理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公告2015年第37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的监督管理,整顿国家质检中心队伍,提升国家质检中心的能力水平和权威性,国家认监委近期组织开展了“国家质检中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检查,决定对国家炭黑质检中心等7个国家质检中心进行行政处理,现予以公告。请相关国家质检中心应吸取教训,严肃整改,避免类似违规情况再度发生。

有关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如下:

序号

国家质检中心

名称

所属法人名称

主要违规事实

处理结果

1

国家炭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

原授权证书到期、新授权证书尚未取得期间违规对外出具多份检验报告

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报告

2

国家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原授权证书到期、新授权证书尚未取得期间违规对外出具多份检验报告

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报告

3

国家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检验所

原授权证书到期、新授权证书尚未取得期间违规对外出具多份检验报告

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报告

4

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原授权证书到期、新授权证书尚未取得期间违规对外出具多份检验报告

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报告

5

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

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误加入影响公正性内容

行政告诫

6

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

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误加入影响公正性内容

行政告诫

7

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多台检测设备检定周期超期,未采取暂停措施

行政告诫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