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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32号--关于调整《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


([2016]第32号)



  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调整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其他金化合物(海关商品编号2843300090)”、“镶嵌钻石的黄金制首饰及其零件(海关商品编号7113191100)”的,免予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二、调整后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5]第44号所附目录停止施行。


  附件: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