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3号公布 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部令第8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