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制定机关标题发文日期文号
1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1994年1月18日国税发[1994]0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1994年2月18日国税发[1994]031号
3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1995年4月6日国税发〔1995〕065号
4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暂行办法1995年4月28日国税发〔1995〕077号
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制定机关标题发文日期文号废止条款
1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1994]089号废止第十二条所附税率表一、税率表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11月18日国税发〔1995〕171号废止第十一条
3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7月22日国税发〔1996〕127号废止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4国家税务总局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8月29日国税发〔1996〕148号废止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5国家税务总局 邮电部邮寄纳税申报办法1997年9月26日国税发〔1997〕147号废止第一条“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内容
6国家税务总局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8月12日国税发〔1998〕126号废止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