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四川省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轻工 纺织产业方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9 16:58:35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17〕368)精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18年四川省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轻工纺织产业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请(附件1)。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后,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联合行文上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企业、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及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附件3,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对申报项目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负责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现场审核,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真实完整性负审核责任,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和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

    (二)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印制,并线装或胶装成册,不得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辖区内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报市经信委,申请材料一式7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另附件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文件及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和所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独报送3份(不入册),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三)2018年四川省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轻工纺织产业方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rar

    1.2018年四川省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轻工纺织产业方向)项目申请报告

    2.四川省2018年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轻工纺织产业方向)项目汇总表

    3.项目真实性声明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