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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评选表彰“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20 17:25:56  

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西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表彰首届系列西安“十佳”的总体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首届系列“十佳”评选表彰活动。此次评选表彰目的是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模范人物,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类人才竞相涌现,为奋力追高超越、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达到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向上、创优争先和追赶超越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努力推动“品质西安”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现结合实际将《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评选方案》发于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评选方案》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


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西安“追赶超越”步伐,实现“品质西安”建设宏伟目标,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按照永康书记的指示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决定组织开展 “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营造浓厚追赶超越舆论氛围,凝聚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推动我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创军民融合新局面,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培育军民融合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军民融合发展持续健康增长,为建设大西安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市工信委为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设立“西安军民融合十佳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由市工信委主任、分管副主任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军民结合推进处、委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军民结合推进处。

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西安军民融合十佳企业家”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

三、推荐范围

西安市辖区内的军民融合企业单位的领导。军民融合企业单位包括:军工企业,军工院所,军转民企业,民参军企业。

四、评选标准

(一)贯彻响应中央、习主席军民融合战略,大力宣传军民融合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国防和军队建设, 努力研发军用或军民通用产品或技术,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具有较高的个人文化修养与内涵,综合素质好,团队意识强,工作效率高,个人年度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品德优良,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三)积极促进军用、民用技术双向转化与应用,在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和成果利用转化方面作出贡献突出;企业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企业三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工作,从事军工或相关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属于所在企业高层领导,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管理创新力。

(五)参与过军民融合重大专项或重要型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任务的,参与过其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任务的。

(六)具有与军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中级职称的;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地市级以上单位奖励或荣誉称号;为具有军用价值的国家专利发明人或者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研发人。

(七)被中央媒体宣传报道的,被地方媒体宣传报道的。

(八)积极利用平台资源,开展相关交流与合作,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作出贡献的。

五、方法步骤

“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采取自愿申报、行业推荐的办法,面向社会征集候选企业家,由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候选企业家申报汇总,并上报市工信委。对上报的企业家,市工信委将通过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基层推荐

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请本区县、开发区文明委审定后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需填报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

(二)择优初评

经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从推荐人选中择优选出20名左右正式候选人。

(三)综合评审

经评委会组织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有关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组,提出10名“西安军民融合十佳企业家”候选人。

(四)确定表彰名单

经市工信委研究决定“西安市军民融合十佳企业家”人选名单,作出表彰决定,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五)隆重表彰

按照评选结果,在2018年一季度适时进行表彰。获得“西安市军民融合十佳企业家”荣誉称号者,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要把“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评选活动作为在企业干部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优中选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原则,认真比照评选标准,对申报的典型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上来的企业家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事迹材料要着重介绍企业家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中所起的作用,领导企业在军民融合建设中取得成绩,以及个人军民融合建设方面独到的见解和理念。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不少于1500字,附电子版一寸免冠彩照,并附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着力宣传西安地区军民融合企业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更好的推动我市军民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七、联系方式

各参加评选的企业家于评选年年12月19日前,将企业和个人事迹材料及申报表各一式三份,报至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2月22日前汇总报至市工信委军民结合推进处。

联系人:韩一磊        电话(传真):86788993

电子信箱 :elehan @163.com

附件: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申报表

附件:西安十佳军民融合企业家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