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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务局 关于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20 17:43:44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统筹推动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认真完成西安市作为全国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联系点承担的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市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地方配套法规制度基本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达到标准,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工作目标,为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的长期目标奠定稳固可靠基础。

二、强化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过举办巡回宣讲、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

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努力使自觉宣贯《实施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共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集中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狠抓落实的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有效合力。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责任要求,建立责任清单,统筹推进。要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具体实施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在班子会议上进行传达讲学习,以工作创新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