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最高可获500万元扶持资金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09 15:06:28  

11月30日,我市出台《南宁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完善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促进提升双创平台科技企业培育孵化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根据《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对新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补助资金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获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符合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标准及以上并经市科技局备案的,一次性分别补助资金30万元、20万元、15万元。此外,同等条件下,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专利申请维护将优先给予专项补贴,并可优先获得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近年来,我市抢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机遇,研究出台系列政策,兴建一批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双创平台。截至2017年11月30日,我市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7家,其中,国家级3家、自治区级5家,认定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型孵化基地28个,国家级创客空间2个,自治区级创客空间6个,市级众创空间1个。目前,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富士康东盟硅谷科技园等一批双创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市激励支持创新创业、各界勇于创新创业的机制氛围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