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凡在我市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资格(或者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代理记账机构(公司),请于2016年8月31日——2016年12月30日登陆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网址:http://dljz.mof.gov.cn),注册成功后可向三亚市财政局申报办理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联系人:马小施,联系电话:88869923)
特此通告。
三亚市财政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