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财会〔2010〕19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海南省会计人才培养步伐,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518”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会〔2012〕839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启动我省第三期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选拔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海南省第三期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的选拔通过考生申请,单位推荐,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组织笔试和面试(申报会计优秀人才的不需要面试),最终确定参加培训人选。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优秀人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申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同时担任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
2. 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的;
3.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6年以上的;
4. 从事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取得讲师职称6年以上的;
5. 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的。
(六)申报会计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的;
2.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3年以上的;
3. 从事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取得讲师职称3年以上的;
4. 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7年8月31日
(二)笔试时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省财政厅”网站“通知公告”)
(三)面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省财政厅”网站“通知公告”)
四、报名地点
省级报名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1703室
市县报名地点: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
五、报名材料
(一)《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培训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工作年限及职务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身份证、学历证、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会计职称证(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报名时提交审查。
六、考试范围及时间安排
考试范围:会计理论和实务(企业类或行政事业类任选),财务管理(包括财务规划和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企业、行政事业、注册会计师综合管理知识(包括财经法规、内部控制、财务战略、股权激励、企业并购、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会计信息化、管理会计等)
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题型: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考试分值:满分100分(报考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英语,满分20分,与专业知识考试同期进行)
七、经费安排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集中培训等开支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傅立军、程燕芸
联系电话:0898-68531650、68538967(传真)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子邮箱:hainanaccounting@163.com
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海南省委统战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