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组建青岛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青政字〔2017〕87号),目前正在组建青岛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对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进行调整和优化。
为推动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15年3月9日印发的《青岛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企〔2015〕3号)有效期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企一〔2010〕25号)自本文发文之日起废止。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