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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15 11:23:33  

关于开展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大研发战略实施方案》(市政[2016]5号)明确提出,我市将面向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关注热点有重大影响的技术需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实施“1020”创新驱动计划(2016-2018年),即10项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应用价值大、经济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的重大攻关项目和20项创新性强、应用价值大、经济效益明显的重点应用项目,支持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研发。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12项优先主题,广泛征集了项目建议。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项目采用公开申报方式,并实行立项评审制度。申报、评审及立项工作流程如下:


  (一)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并提交相关辅助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内容:


  1.技术创新性:知识产权、创新程度、应用领域;


  2.实施可行性:基础条件、项目目标的合理性、成果转化与应用前景;


  3.效益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五)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项目库。


  (六)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发展需要和资金预算情况,从项目库遴选项目并组织立项答辩和现场查验。市科技局根据立项答辩及现场查验结果,提出年度立项计划项目建议,商财政局后,报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副市长审批,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下文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组织协调、资金筹措配套和工程建设能力,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在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亏损企业不得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8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三、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应用项目两大类型。重大攻关项目资助金额拟不低于150万元,重点应用项目资助金额拟为50-80万元。项目课题方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登录桂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gl.gxsti.net.cn/)“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四、具体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系统”(网址:www.glkjjh.cn)进行网上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报书格式(含可行性报告提纲)以及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可在桂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gl.gxsti.net.cn/)“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文明路2号212室),并填写好形式审查单(附件3)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三)限项申报。各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项目。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且所主持的市本级在研项目(课题)不超过2项,原则上不应有到期(延期)未验收结题的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课题)。


  (四)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综合科: 电话2855859


  技术支持:电话 2813526


  附件:1.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格式)


  3.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单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桂林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1.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2.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格式).doc

3.桂林市“1020”创新驱动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