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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开展“美丽桂林”乡村建设活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16 16:49:33  

一、资金安排和拨付使用情况

  据统计,全市各级财政2017年以前资金结存3651.75万元(不含质保金),截至2017年8月底拨付2618.25万元,截至2017年8月底结存1033.5万元,使用率为71.69%。2017年1-8月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为:中央安排资金6171.09万元,已使用1863.79万元,结存4307.3万元,使用率30.2%;自治区安排36413.26万元,已使用10647.18万元,结存25766.08万元,使用率29.24%;市级安排172.04万元,已使用10.35万元,结余161.69万元,使用率6.01%;县级安排27192.21万元,已使用13105.81万元,结存14086.4万元,使用率48.19%。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县持续投入资金压力较大

  2017年以来,宜居乡村建设资金来源中,自治区安排资金占比为57.09%,市县安排资金占比为42.91%。市县安排资金低于上级安排资金,近年来,市县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个别县区甚至出现了财政收入负增长,而宜居乡村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市县的投入力度难以保持。

  (二)各县(区)对宜居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均衡

  大部分县(区)能够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或者其他途径筹措该项资金,个别县(区)自筹资金甚至超过了自治区下达的专项资金。但仍有3个县没有安排财政预算或者其他途径筹措资金,对该项活动投入力度不够。

  (三)资金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的宜居乡村建设资金构成情况来看,自治区及市县整合相关资金投入到宜居乡村建设中来的金额相对较小,占总资金投入比例为25.89%。

  (四)部分县(区)的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较为滞后

  2017年以前结存资金使用率71.69%,2017年8月底,中央、自治区、市、县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率总体平均未超过50%。

  (五)农发项目后期管护有待落实

  我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原来的处于一级基层的生产单位由现在的个体家庭所取代,以前一村屯一单位变成了一户一单位,给农发项目的管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些项目县区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地方政府后,管护权利和义务无法落实到村委和村屯,管护制度示能有效贯彻,管护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导致部分设施破损,影响项目发挥效益。

  (六)项目建设有待统一规划

  由于当前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发改等部门都在类似的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项目交叉实施、资金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现象。建议今后在类似项目的建设上由项目县统一进行规划和设计,上级部门统一批复并下达计划。县级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各司其责,实行专项管理,避免资金和有效资源的浪费。

  三、对资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上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支持桂林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二)市县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及其他社会公益团体自筹资金。

  (三)建议上级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并指导市县整合相关资金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

  (四)各县(区)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建议将农发项目管护责任落实到村民委员会基层单位,由其统一对辖区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管护。

  (六)由于当前在农林水生态经济建设过程中,县区级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发改等部门都在进行类似的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林水生态项目交叉实施、资金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现象。建议今后在类似项目的建设上由项目县统一进行规划和设计,上级部门统一批复并下达计划。县级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各司其责,实行专项管理,避免资金和有效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