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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阔斧,高效完成财政贷款贴息项目备案申报工作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16 17:16:13  

与往年相比,我市2018年产业化发展财政贷款贴息项目的备案申报工作呈现出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申报贴息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后,我市今年申报贴息的项目数量大幅增加,截止2017年10月31日,有超过20家项目单位申报备案;二是时间紧,自治区要求我市需在2017年11月15日完成桂林市2018年所有贴息项目的现场核实和备案申报工作。

  为了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2018年贴息项目备案申报工作,我办大刀阔斧地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地核查,根据申报指南的条件要求,现场核查项目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了解项目贷款的具体用途,确保贷款用于原材料收购、设备更新、市场流通等环节,杜绝用于土地购置、对外投资以及其他与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事项。

  二、严格审查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检查资金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的关联性和一致性,是否达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凡出现两套账核算、不按要求申报纳税、不通过基本账户进行结算等不符合财务规范管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申报贴息项目备案。

  三、坚持“三不”政策,从严申报。即本年度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含部门项目,如供销系统2017年地头冷库)的项目不予申报备案;有控股关系的各公司之间本年度内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备案;截止申报日以前年度获得农发资金扶持但项目尚未完工的项目单位不予申报备案。

  四、项目单位无论是三年一定还是一年一定的贷款合同,新增申报备案的项目,其银行贷款合同(或意向书)的起始日必需是2018年元月1日及以后,否则无效。通过邮政储蓄等机构转贷的贷款一律不予认可。

  五、根据自治区农发办下发的2018年财政贴息备案申报指南,制作桂林市2018年财政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备案标准样本,经核查符合备案申报条件的,即刻开展现场业务培训,指导项目单位制作规范化的贴息项目备案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效率。

  截止2017年11月15日,我市共有16家企业上报的贷款贴息项目通过了市级初审并上报区农发办备案,申报贴息的银行贷款总额70245万元,预计2018年支付利息3678.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