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农村[2017]2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通过竞争立项方式确定,管理方式发生了改变。各县、区要按照桂财农村[2017]27号文的有关项目建设重点、奖补标准、项目申报条件、工作要求等,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桂财农村[2017]25号)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申报。
二、涉及多元化资金投入、资金整合、社会资本参与等,筹资方案要完整,措施要求具体明确,并要求提供有关部门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避免出现资金落实不到位情况,影响项目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区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计划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见桂财农村[2017]27号文附件)等材料上报市财政局农村科。未尽事宜请按桂财农村[2017]27号文要求办理。
四、上报时间。请各县、区务必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市财政局农村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