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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16 17:25:44  

各城区财政局、民政局、桂林军用饮食供应站: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桂林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社[2013]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

20170110153023-桂财社〔2016〕1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