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规范、引导、促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18〕25号)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6号)有关规定,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和企业申请书(一式四份)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工信委节能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赵剑伟 解 越
联系电话:67170052
邮 箱:zzjwnyc@163.com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