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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第一批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09:49:41  

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企业: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18年山东省第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方面:

1、聚焦重点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海洋产业、医养健康等行业,以及《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行业,聚焦“四新”促“四化”;

2、聚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按照工信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行业有重要影响和瓶颈制约、短期内亟待解决并能够取得突破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3、聚焦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制约我省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

4、聚焦区域创新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突出区域产业特色,依据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攻克核心技术,提升创新水平,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5、聚焦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以项目为载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引进大学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实施融合创新。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sdeic.gov.cn/)“服务平台”子栏或奇效网(http://www.qixiaoly.com/),点击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表》、《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和《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程序见申报系统内申报培训材料。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对所辖企业提交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需为PDF格式)进行认真审核后,通过网上报送至市经信委。

2、报送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月26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市经信委不再审核受理逾期上报的项目。

3、计划下达。市经信委对通过县区初审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组织专家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项目计划,并通过网站下达。市经信委将通过网站下达红头文件及计划表。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2、企业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开发费应单独核算归集,做到科学规范,以便享受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3、省经信委将把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优先列入省及国家技术创新专项工作支持范畴。

4、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和其他工作承担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里最新通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格式有所调整,不再需要填写项目协作单位,同时删除《申报表》中关于协作单位事项,请在申报系统左下方下载最新版本申报书进行申报。

2、申报系统不支持小数点填写。

3、“研发费用”不得低于100万,“新增数量”不能为“0”。

4、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非技术改造类项目,资金支出中不含基本建设费用。“建设费”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用于构建、维修或改造科研实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发生的支出,一般数额不应过大,建议控制在10万以内。

5、填写项目型号名称时要慎重,一经填写上报不得修改。

联系人:付守锋  张洪岩

联系电话:66605768

邮箱:kjc6071@163.com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