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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及2018年省级示范平台推荐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1:16:34  

各县区工信局,省、市级示范平台企业: 

为做好2017年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考核工作和推荐2018省级示范平台申报工作,根据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及2018年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521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甘工信发〔2016〕122号)和《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甘工信发〔2016〕123号)有关规定,现将考核、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示范平台考核对象、内容 

(一)全市已认定的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考核内容根据《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融资、创新创业等服务。考核包括平台基本情况、服务企业情况、经济效益、受表彰情况、近三年业绩等;对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包括创业孵化基地硬件设施、基础配套设施、服务资源、管理团队、规章制度、服务功能、基地运营效果等进行考核。 

(三)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必须登录http://www.gs96871.com/,在“省级示范平台管理窗口”栏目填报相关数据和并上传工作总结,完成自评工作。未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注册并及时填报服务日志的省级示范平台,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淘汰撤销。 

二、2018年省级示范平台推荐范围、要求 

(一)申报平台符合《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具有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主要功能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请省级示范平台的服务机构向所在县区工信局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县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连同上报文件、申报材料报送兰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楼业务部(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63号)。 

(三)各县区工信局,省、市级示范平台于2018年2月25日前将平台考核材料及推荐申报机构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报送兰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楼业务部(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63号)。 

(四)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录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sec.gov.cn/)“中小企业”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 系 人:陶吉琴   闫晓欣 

联系电话:0931-8589809 

电子邮箱:3399678352@qq.com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