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基地)、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2017〕114号)的要求,陕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陕科产发〔2017〕230号),为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通知文件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18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为确保符合条件企业通过评价入库获得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启动本辖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入库工作。
二、2018年评价入库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各辖区评价工作机构形式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3日,省科技厅4月30日前完成评价确认公示、入库公告以及赋予登记编号工作;
第二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各辖区评价工作机构形式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省科技厅11月30日前完成评价确认公示、入库公告以及赋予登记编号工作。
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联系人: 胡红叶 王冰 解中
联系电话:86786640
业务管理及咨询联系人:简 鑫 刘海宁
联系电话:88407491
附件:1.西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docx
2.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