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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1:35:16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4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6号)要求,西安市工信委制订了《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工信厅的专项安排,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我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情况,持续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按照行业准入条件,配合市发改委规范产业布局;利用省工信厅、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信息平台,初步建立我市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工信委成立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工信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委主管领导担任,市工信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原材料与消费品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视情召开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9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9月)。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经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安委会。

五、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涉及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共计23项,其中牵头事项3项,分工及配合事项20项。有关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有关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二)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及市工信委(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8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要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于2018年1月底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一览表

附件: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