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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4:30:54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8〕34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18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本年度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市、区科技局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企业、申报项目)、组织方式及要求,做好本地区(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省《通知》上提及的关联企业不得申报。  

  2、各市、区科技局要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加强申报单位运行质态审查,杜绝推荐不良质态企业,协调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有不良社会信用的不予推荐;加强项目知识产权审核,会同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项目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2018年继续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址:www.jskjjh.gov.cn)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填报前请详细阅读申报系统有关要求及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二、工作进度

  本年度重大产业创新专题(A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市20个限额推荐指标的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昆山市、常熟市(含其高新区)的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其他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限额指标的推荐项目。

  1、3月5日(星期一)前,各市、区科技局将本地区项目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各地限报5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档装订,一式三份不盖章)报送至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2、3月12日(星期一)前,项目申报单位(包括省级以上高新区的推荐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3、3月13日(星期二)前,各市、区科技局提交如下材料至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1)申报项目(包括省级以上高新区推荐项目)的推荐意见和清单,电子版、纸质档一式两份(盖章),其中,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还须提供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一式两份(盖章);(2)项目申报书正稿及相关附件纸质档一式三份(装订,盖章);

  4、3月15日(星期四)前,市科技局出具推荐意见,完成项目报送。

  三、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科技局:56796032

  太仓市科技局:53522636

  吴江区科技局:63981883

  吴中区科技局:67682292

  相城区科发局:85182158

  姑苏区经科局:68727615

  工业园区科信局:66681670

  高新区科创局:68751565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65241080

  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17室。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1:2018年省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苏州)

  附件2:《关于印发〈2018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8年省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苏州)

 附件2:关于印发《2018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