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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产种业发展扶持及工厂化养殖 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27 15:11:47  

根据《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内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2015-2019年)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6〕88号)精神,为利用好油价补贴调整政策,提升水产苗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利用,按照《天津市水产种业发展扶持及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津农委计财〔2017〕122号)(以下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水产种业发展扶持及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报送要求

(一)天津市水产种业发展扶持及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项目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资金预算总额。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提交项目申请书,各区渔业主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农委水产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一式六份)

1.项目申请书及实施方案。

2.附报材料

⑴水域滩涂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土地使用证等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专业社团组织证书)。

(四)申请书中“区意见”一栏由区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盖章,实施方案以区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农委水产办公室。

(五)项目申请单位对报送的建设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及附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所报送的各项证书复印件、图片、表格、文件等要清晰。                              

二、项目类型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类型

1.基础建设类:用于国家级和市级水产原良种场以及市级规模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的基础建设补助。主要扶持环节为解决海淡水鱼类种质水产种苗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

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补助资金仅支持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循环水处理设施装备的提升改造,优先支持养殖尾水处理系统。

2.保种育种类:用于品种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所进行的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原良种保种、品种引进、开发与选育科研支出的补助。本年度经费用于对虾良种亲本引进补贴或海水鱼种质选育。

3.繁育推广类:用于优势品种、主导品种、特色品种、新品种所开展的品种繁育、推广和病害监测支出的补助。

(二)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中水产种业发展扶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类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亲本更新每个项目不超过25万元;新品种引进和保种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项目建设期限

本类项目共三年完成。每个项目自下达起一年完成。

三、申报条件

1.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市级水产引种育种中心、国家级和市级水产原良种场以及规模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等建设单位。

2.从事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养殖新品种开发与利用、原良种保种、良种选育等的育种中心、科研院所或具有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从事优质种苗繁育和推广、良种良法示范点建设、水产苗种病害监测等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4. 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申报为养殖车间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有一定的循环水养殖基础。

四、申报数量

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5个、亲本更新项目10个、新品种引进和保种项目10个。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7个。

各区依据本地的区位、资源、产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确定和培育各自区域的主导种业品种。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涉农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初审。将拟推荐企业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上报市农委水产办公室,抄送市农委和市财政局。

(二)项目评审。市农委水产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对实施内容和资金需求进行实地核查。通过论证的项目在市农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项目立项。市农委水产办根据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提出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市农委。市农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建设计划。

六、联系方式

(一)种业项目

联系电话:23265398

邮箱:tjyangzhichu@126.com

(二)工厂化项目

联系电话:23265064

邮箱:sckjc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