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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2017年度《哈尔滨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3-01 14:33:41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兑现2017年度“两创示范”部分若干政策条款的通知》要求,依据《哈尔滨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意见》(哈政发〔2016〕15号)和《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哈两创办发〔2016〕5号)的规定,对2017年度由市级升级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进行兑现,请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由市级升级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小微企业。根据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工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300-20人,营业收入2000-300万元;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10人,营业收入在1000-50万元;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 
  二、申报材料 
  申请兑现2017年度由市级升级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请兑现材料,经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盖章后,请于2018年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报市工信委科技合作处(市政府主楼1301房间)。 
   
  附件:
2017年度由市级升级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市工信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 技 合 作 处:王世忱 84664336 
  市财政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企 业 处:郭振宇 84853221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