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和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按照《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中实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现组织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信用等级认定工作,请各企事业单位予以配合,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起止时间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登录科技信用征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82.210.3:9009/),填写并提交科技信用征信信息。
二、评价方式
科技信用评价采取网上信息申报和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信息申报统一登录科技信用征信管理系统(网址同上)。首次登录的企事业单位请先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用户沿用之前的用户名和密码。科技信用评价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三、参评范围
(一)2012年—2015年间取得科技信用等级证书,且信用等级证书已到期的企事业单位(其中,信用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限一年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此次按初评处理)。应参加科技信用复评的企事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二)乌鲁木齐辖区内未取得科技信用等级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3。
(三)计划申报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的单位。
(四)其他有意加入乌鲁木齐科技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企事业单位,可自愿申报。
四、评估费用
参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诚信评估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07〕61号)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费用由参评单位自行承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成娣 文洪江
电 话:0991-4583933、4534279(带传真)
QQ 群(科技信用交流群):284701449
地 址:沙区西虹西路89号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楼
六、附件材料
附件1: 科技信用评价工作流程
附件2: 2018年应参加科技信用复评的企事业单位名录
附件3:应参加科技信用评价的高新技术企业、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录
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