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72号)规定,为做好2018年融资租赁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加快发展,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融资租赁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有关要求,及时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请各县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审核并汇总本辖内企业申报材料,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南宁市财政局(金融科)。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辖内企业及时向南宁市财政局(金融科)进行申报。联系人:黄玉萍,联系电话:2189085,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7楼719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融资租赁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金 〔2018〕2号)
南宁市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