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我市技术标准发展战略,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开展和参与技术标准研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桂林市2017年度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在桂林市依法注册登记或设立,并主导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法人或社会组织(不低于第三起草单位);由若干单位参加制修订的标准,由排位靠前的起草单位负责申报。
(二)申请奖励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并对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申请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在引领产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项目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或者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3.属于国家、自治区级重大科技项目配套研制的标准成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知识产权等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申请的标准项目已经获得过本奖励或本市对该项目其他奖励的。
二、申报材料
(一)《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有此证件的单位需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五)申请奖励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1.标准正式印刷文本;
2.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3.该标准项目获得其他奖励证书等材料;
4.该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说明)材料;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需要提供专利证明。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桂林市2017年度重要技术标准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本(一式四份)送至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603室(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申报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邮箱gljbzhk@126.com。
联系人:王敏丹0773-5830655
附件: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申报表
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
实施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