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三亚市2018年扶持畜牧业“菜篮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3-30 16:43:15  

为提升畜牧业“菜篮子”基地建设水平,推进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良种化、生态化发展,切实做好“菜篮子”养殖基地建设工作,扩大优质高效畜产品供给,保障市场肉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有效平抑物价,实现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美丽新农村,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及海南省委、三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稳定畜牧业“菜篮子”肉品供给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保护生态为原则,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扶持建设畜牧业“菜篮子”养殖基地,发展区域内适度规模养殖,推动畜牧业绿色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二、扶持原则

——适度规模与标准化生产相结合。科学测算区域内养殖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将控制养殖总量与集约化、规模化养殖相结合,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良种化水平。

——做大做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养殖场扩大生产,形成良好示范作用,带动周边贫困户、养殖场(户)标准化、良种化、生态化发展,为周边养殖者提供技术支撑。

——财政扶持与自主投入相结合。将市财政扶持资金统筹安排,对符合扶持标准的养殖场(户)给予扶持,通过扶持带动养殖场(户)自主投入资金建设畜牧业“菜篮子”养殖基地。

——保障供给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结合三亚市社会文明大行动及“创文巩卫”部署,引导扶持对象建设沼气池和无害化处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将畜禽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与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相结合,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建设高标准畜牧业“菜篮子”养殖基地,保障产品安全、稳定供应。

三、项目资金及用途

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畜牧业“菜篮子”项目资金1000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三亚户籍养殖户及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在三亚辖区内从事养殖的养殖场开展畜禽(猪、牛、羊、禽)标准化栏舍建设、生猪良种引进及购买猪苗发展,建设畜牧业“菜篮子”养殖基地。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通过入股或其他方式帮扶贫困户发展养殖场(户)发展,扶持已投入生产且具有一定养殖规模、设施设备齐全、标准化程度较高并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或备案的养殖场建设更高标准畜牧业“菜篮子”养殖基地。

按项目验收公示完成时间先后顺序拨付扶持资金,资金使用完成后,不再追加安排项目资金;如资金未使用完成则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选址合规合理。新建畜禽栏舍选址应当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动物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及公共卫生等要求,申请建设前应当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流程的通知》(三府﹝2017﹞2号)文件要求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并提供相关备案凭证。引进良种猪和购买猪苗的养殖场所不得在规定的禁养区和不宜养殖区域内。

(二)设施配套齐全。引进良种猪和购买猪苗须有与购买量相适应的生猪栏舍、沼气池或污染治理等设施,且要确保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有必要的养殖从业人员。

五、扶持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畜禽栏舍。新建畜牧业“菜篮子”畜禽栏舍须达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以现场核实验收面积为准,按照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新建设的畜禽栏舍檐口要求生猪不低于2.0米、牛不低于2.8米、羊不低于2.3米、鸡不低于1.6米,屋面为彩钢瓦、瓦片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有隔热处理设施,地面为水泥砂浆,且猪、羊舍墙体应为环保砖或空心砖,并按照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要与栏舍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否则不予组织验收。建成后,还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备案或验收。

(二)引进良种种猪。引进良种猪数量须达到30头以上,以现场核实验收数量为准,按照500元/头标准进行补贴。引进的种猪必须来自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且经检疫合格。

(三)购买猪苗。购买猪苗数量须达到20头(含20头)以上,以现场核实验收数量为准,按照300元/头标准给予补贴。要求购买的猪苗每头重量不得低于15公斤,且持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为稳定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环境,减少生猪应激反应诱发的动物疫病发生,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确定我市财政补贴猪苗供货协议单位,并与猪苗供货协议单位签订管理合同,在三亚市农业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猪苗供货协议单位名单及所承担的相应责任,积极引导养殖场户在三亚市辖区内购买猪苗。申请对象原则上应到猪苗供货协议单位购买猪苗,如因品种改良等原因确需从外市县购买的,需书面经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审批同意,购买的猪苗应符合三亚市2018年猪苗供应标准。

猪苗供货协议单位不得申请购买猪苗财政补贴,并承担以下职责:通过防治和检验措施保证猪苗质量可靠、重量达标,避免带病出栏;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对购买猪苗者开具销售凭证并做好登记,接受市畜牧兽医局及有关部门查询监督。

七、项目申报及验收

采取先项目申报审批再实施建设、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再给予补贴的方式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公开项目实施方案,由申请对象将经村委会同意的《项目申请审批表》及有关材料(详见项目审批表)报送至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后,分批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对象登记表》和《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报送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三亚市农业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审批,同时,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根据审批对象项目实施进度,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对审批对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畜牧兽医局报请市财政局拨付扶持资金。

经审批通过的项目扶持对象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引进良种猪和购买猪苗补贴项目应自审批同意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购买并通知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和市畜牧兽医局组织验收。新建畜禽栏舍在1000平方米以内的,应自审批同意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超过1000平方米的,可适当延长时限,但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月。所有项目都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市畜牧兽医局要认真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对建设不合格或超出审批时限的项目要及时公示并取消资格,促进财政存量资金有效流转,确保财政资金实施进度及效益。

项目审批坚持财政预算资金总量控制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畜牧兽医局受理《项目申请审批表》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公示审批,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用完后不再审批,但若有因项目验收不合格等原因使资金出现流转结余的,继续按照受理时间顺序给予审批。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畜牧业“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方式。市畜牧兽医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要认真宣传,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核,严格筛选具备条件的项目申请对象,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完成项目审批、指导建设和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指导,保证建设质量。项目扶持对象必须严格依据批准的建设内容、标准和时限进行建设,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养殖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逐步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良种化、生态化发展,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绩效。坚持“先建后补”、“分批拨付”原则,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畜牧兽医局和各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规范会计行为,项目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项目公示、检查、考核等制度,做好项目资金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保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有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作绩效。

(四)加强宣传联动,营造良好氛围。做好项目实施的动员和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普及度高的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掌握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扩大社会影响,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附件:1.三亚市2018年畜牧业“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

        请对象登记表

          2.三亚市201  年新建畜禽栏舍项目申请审批表

          3.三亚市201  年引进良种猪项目申请审批表

          4.三亚市201  年购买猪苗项目申请审批表


附件下载: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