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猪养殖、经营场:
为保障财政补贴猪苗质量可靠,稳定我市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三亚市扶持养猪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三府〔2011〕162号)和《三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扶持畜牧业“菜篮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2018〕99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18年财政补贴猪苗供应协议单位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3月30日—4月3日。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合法的猪苗生产经营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且正常运行。
2. 具有稳定的猪苗生产或经营场所,场所满足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3. 猪苗供应稳定健康,年供应猪苗量在300头以上。
4. 养殖、经营场所投产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
5. 养殖、经营场所环境良好,有与生产经营量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
6. 历年列入猪苗供应协议单位的,其履行职责情况良好,未被列入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2. 营业执照;
3. 其他有关材料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报告(备案表)等复印件。
四、申报审核
市畜牧兽医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尽快组织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三亚市农业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告知。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林岩娇;联系电话:8826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