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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18年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02 09:35:13  

2018年三亚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23日,共1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不接收)。

二、申报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

三、申报条件: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建设地点为三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市农业局登记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申报流程:

1.获取项目申报审批表,有两种方式:(1)到市农业局农业企业科领取项目申报审批表;(2)登录三亚市农业局网站(ny.sanya.gov.cn)自行下载项目申报审批表。

2.相关材料报送项目所在属地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企业报送市农业局审批。

4.市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后确认扶持对象,并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开始建设。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龙岭路2号农业局农业企业科

联系人:罗小英

联系电话:88272291

 

 

                             三亚市农业局

                            2018年4月2日

 


三亚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项目设备补贴

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和《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我市农产品加工,加快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有效延伸农业价值链和增收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加工设备补贴,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等产地初加工及精深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促进农业增效调优、农民增收。

二、补贴对象、资金来源、补贴范围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

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建设地点为三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市农业局登记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资金来源

市财政安排150万元实施农产品加工补贴项目,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加工设备补贴。

(三)补贴范围及资金分配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计划安排1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预冷、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

2.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计划安排50万元,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设施建设。

(四)实施内容及要求

1.补贴方式。对2018年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以财政资金补贴加工设备的方式进行扶持,遵循先购后补原则。补贴资金比例为50%,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限额不超过100万元。

2.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2016年12月31日前在三亚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农业局登记备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准备好项目申报材料,在申报规定时间内填写《三亚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经各区(管委会)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农业局审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申请本扶持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三亚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三亚市农业局农企科。

(四)补贴对象确定

市农业局联系属地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等单位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勘查、审定合格后,在三亚市农业局网站(ny.sanya.gov.cn)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局务会审议后确定补贴对象名单,并签订项目建设扶持协议书。

(五)核查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属地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发改委等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六)资金兑付

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市农业局依据发改委价格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项目由市农业局和所属各区联合组织、实施、审核与管理。市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指导监督、审核验收等工作。所属各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审核、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认真学习农业部、省关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等补贴政策,把握精神实质,公平、公正、公开的确定奖补对象,及时组织项目审批、指导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提高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规范实施,确保补贴资金购买设施当年使用、当年发挥成效。

(三)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加大对补贴项目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引导,切实做好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等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项目实施区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了解政策、参与项目建设、获得实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拥护补贴项目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市农业、财政部门要不定期进行督查,明确建设进度要求,落实任务和责任。要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市农业局要严格把关申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合理、安全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三亚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审批表》

附件下载:三亚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