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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08 15:58:07  

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驻昌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作用。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7〕1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将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特派员

  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按照“两年一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科技特派员申报对象

  1、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

  2、2016年度认定的南昌市科技特派员(见附件1),如需继续从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需按该通知要求重新申报认定。

  三、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较好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和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3、具有专利技术、发明成果,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以及国家、省、市级优秀人才可优先选派为科技特派员;

  4、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年龄不超过65周岁(工作表现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单位的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

  2、具有法人单位的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

  3、具有发展项目的扶贫村的经济实体。

  五、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8日-5月13日。

  六、申报材料

  1、服务需求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2、申报科技特派员须提供本人职称或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南昌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2);

  4、《南昌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表》(附件3);

  5、《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协议书》(附件4)。

  七、申报程序

  科技特派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服务单位提出需求申请;经所在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服务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对接、对接成功后,签订《南昌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服务协议书》,推荐报送市科技局受理备案;未对接成功的,市科技局组织对接、统筹安排。

  八、服务形式

  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利用自身技术特长,通过现场指导、专业培训、编发资料、电话和视频咨询服务等形式为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科技创业型。科技特派员采取领办、创办、协办企业、合作社、协会等形式,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活动;

  科技特派员可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要,灵活掌握服务的方式和在基层服务的时间。

  九、政策支持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7〕127号)和《南昌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聘任的科技特派员将享受相关政策。

  十、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搞好宣传,认真做好2018年度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服务工作申报、对接与推荐工作。驻昌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科技人员申报;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1式1份,电子文档统一发送到“2401991145@qq.com”邮箱。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李芬芬

  咨询电话:0791-83884246 

  科技特派员工作QQ群号:1775356733

  材料报送地址:南昌市政府大楼四楼4055室

 

  附件:1.2016年度认定的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名单

     2.南昌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3.南昌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需求表

     4.南昌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协议书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