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南昌市2018年度“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指引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08 16:06:32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T29490-2013)

  3、《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管理暂行办法》(洪科字〔2017〕177号)

  二、申领对象

  (一)企业单位

  1、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

  2、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3、与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4、2018年申领额度未超过30万元。(30万元额度为企业享受“洪城科创券”各类服务的总额)。

  5、本年度未以团队身份申请过“洪城科创券”服务。

  (二)创新团队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尚未注册企业。

  2、入驻市财政征管范围内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省级(含)以上大学科技园。

  3、具有技术创新研发活动或项目(产品)。

  4、2018年申领额度未超过20万元。(20万元额度为团队享受“洪城科创券”各类服务的总额)

  三、服务机构

  (一)经南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为“南昌市洪城科创券服务机构”的。(服务类别为知识产权服务)

  (二)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

  (三)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橙色或红色警示标识。

  (四)在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或南昌市知识产权局入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五)具备相应知识产权服务的执业资质。

  (六)须提供的服务:为签约企业或创新团队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所属类型的材料撰写、申报、审查意见答复、认证审核、提供质押融资服务并获取银行放贷等服务。

  (七)须遵守以下承诺:

  1、对申领对象提供的材料、信息和其他商业机密有保密义务。

  2、接受平台监管并按要求开展“洪城科创券”业务活动。

  (八)对违反以上承诺的服务机构,将按照《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四、服务内容及兑现标准

  服务内容:知识产权服务分为A、B、C、D、E五类,申领对象根据自身条件与需求任意选择领取其中一类或多类服务。

兑现标准:

类别

小类

兑现标准

A类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发明专利每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兑现1,000元;发明专利每件授权后可兑换2,000元。

B类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可兑现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可兑换500元。

C类

PCT专利申请

PCT专利申请受理可兑现5,000元,授权后兑现15,000元。

D类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

按企业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的2%,兑现科创券,上限不超过15万元。

E类

知识产权贯标论证中介服务

通过贯标论证后当年兑现科创劵20,000元。

  五、流转程序

  1、用户注册:申领对象登录南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cskj.gov.cn)进行注册。

  2、服务申请:

  申领对象在线填写《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用户实名认证信息表》,阅读并同意《申领对象承诺书》,经系统审核无误后,可以申请“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

  3、“洪城科创券”发放:系统对审核通过的申领对象发放“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券”,并发送短信通知,申领对象登录系统激活账号即可进行流转操作。

  4、洪城科创券流转:申领对象在系统内选择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机构,双方在系统内互相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线上服务协议》,申领对象的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券自动流转至服务机构账户下。

  六、审核兑现

  1、申请: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在线填写并提交《“洪城科创券”知识产权服务券兑现申请表》以及申请材料进行兑现申请。服务机构兑现须在平台提交兑现电子版材料明细如下:

  申领对象获得的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A类: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专利证书。

  B类:专利证书。

  C类:PCT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官费缴纳证明;专利证书。

  D类:企业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及相关的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无形资产评价报告或担保合同。

  E类:论证通过的,提供当年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确认:服务机构提交兑现申请后,申领对象根据短信提示,在线对服务机构的兑现申请进行确认或拒绝的操作,同时对服务进行评价。

  3、审核:系统对申领对象是否经市科技局同意推荐申请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是否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授权进行审核,并根据服务合同确定兑现的金额。

  4兑付:季度初,运营商根据平台审核结果,向市科技局提出上季度兑现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向市财政局出具兑现“洪城科创券”的函,市财政局依据市科技局出具的函将资金拨至运营商账户,由运营商与服务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