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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0 10:49:33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申报单位应在太原市注册,符合《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附件1)文件中推荐的基本条件。

2.拟申报企业按照条件要求填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央、省属企业直接报市经信委,其余企业报所属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试点示范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各申报企业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推荐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汇总表一式2份、申报书一式12份及其电子版光盘报市经信委技装处。

联系方式:太原市经信委技装处0351-4030656

电子邮箱:tysjxwjzc@126.com

 

附件:1.《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2018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

2.山西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荐汇总表

 

 

 

太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