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晋中央管理企业、市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市级人民政府机关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我省高级会计人员参加关于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晋财会[2018]8号)精神,鼓励够条件的会计人员积极报名参加选拔(报名条件及培训事宜登录会计之星网站查阅,并下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按属地或隶属关系,属于市级的,于6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处。经审核将符合选拔培养条件的财务人员,上报省财政厅参加选拔培训。
太原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