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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智库入库专家及机构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0 15:24:34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机构在我市知识产权决策咨询、评审评议、专利纠纷调解、专利侵权判定等各类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咨询作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成办函〔2017〕153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能保证足够的精力承担专家顾问工作;

    2. 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动态和发展趋势;

    3.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4. 能带领形成优秀的知识产权团队,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在创新驱动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评审评议专家专业条件

    1. 知识产权专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在加强成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经验,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法律执业资格、资产评估师等资格之一,且执业5年以上;

    (4)从事知识产权教学或研究工作,熟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对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够为成都市制定出台知识产权重大决策提出指导性咨询意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五级(含)以上级别审查员。

    2. 专业技术专家

    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 经济管理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三)维权援助专家专业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 在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或律师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

    2. 从事知识产权执法、审判、行政事业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

    3.在高校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学或研究工作,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从事专利审查工作,具有3年以上的专利审查经验;

    5.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有一篇本领域论文被SCI、EI等收录。

    二、维权援助机构入库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证照;

    (二)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愿意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事业,依法维护受援助人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教学或研究机构中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不少于3人;

    (四)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机构中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不少于5人;

    (六)咨询机构中从事知识产权咨询工作的不少于3人;

    (七)近5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三、征集程序

    (一)专家入库程序

    1. 符合入库专家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提出申请。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持相应类别的《专家入库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选专家库。

    (二)机构入库程序

    1. 申请入库机构持《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入库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对申请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入选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

    四、报送要求

    申请入库专家及机构在http://www.cdip.gov.cn/下载相应类别的《入库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后,请将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及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或邮寄至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入库专家须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入库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构执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维权援助专家及机构入库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评审评议专家入库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联系人:

    廖小磊,028-86639899、18080028661

    王 鹏,028-86639899、17760527543

    秦 曼,028-61886287、18108101563

    传真:028-86639899

    电子邮箱:chengduip@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十号

    

    附件:1. 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评审评议专家入库申请表

    2. 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专家入库申请表

    3. 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入库申请表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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