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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 “九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0 16:00:09  

各区(市)县农发(农林、统筹)局,成都高新区统筹局,成都天府新区环保和统筹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八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42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市农委研究制定了《成都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九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质量兴农的重大意义

实施“农业质量年”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质量兴农要求、积极实施乡村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市、实施乡村战略的重要举措。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走质量兴农之路,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对促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农民收入,推进我市建设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扎实开展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各区(市)县要把做好农业质量年工作同本地实际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扎实开展生产标准化推进、产地环境净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业品牌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巩固和深化国家农产品质

量安全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质量兴农科技支撑 “九大行动”。具体行动方案见附件。

三、明确农业质量年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行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区(市)县要围绕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题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指导基层及时破解难题。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信息报送。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大力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

(四)加强评价考核。各区(市)县要加强质量兴农考核评价管理,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将质量兴农关键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请各区(市)县于4月15日前报送农业质量年具体行动方案,11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牵头处室分别汇总形成9项具体行动的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农质处,李定霏

联系电话:61883571

    电子邮箱:cdsnwnzc@126.com

 

附件:1. 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2. 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实施方案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实施方案

      5.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6. 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7. 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8. 巩固和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级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9. 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

 

 

                                           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九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