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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监测与认定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0 16:18:29  

各区(市)县农发(农林、统筹)局,成都天府新区环保和统筹局,成都高新区统筹局,简阳市委农工办: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与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示范村镇运行监测

(一)监测对象

本次监测对象为经农业部发文认定的前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共计7个。

(二)监测标准及程序

针对近年来部分示范村镇出现的行政区划调整、主导产业变更、品牌竞争力弱化、经营效益下滑等情况,通过监测,淘汰不再具备示范村镇条件的村镇,同时将仍具备条件但村镇名称或产品品牌名称有变化的示范村镇信息进行更新。

请各区(市)县一村一品主管部门及时全面了解本地区示范村镇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分征求乡(镇)、村意见基础上,按要求填写示范村镇监测汇总表(见附件1),给出监测意见。

二、申报认定新一批示范村镇

在监测同时,开展第八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认定,进一步壮大示范村镇队伍。示范村镇申报要求与往年相同,具体标准:1.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专业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农户占农户总数30%以上。2.品牌影响力大。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有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3.带农增收效果显著。专业村、专业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所在镇、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4.组织化水平高。有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镇从业农户数比重分别为40%以上和30%以上。专业村镇与龙头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5. 村镇来源符合条件。所报专业村、镇必须是今年录入“全国一村一品统计调查系统”的专业村、镇。

各区(市)县申报数量最多1个,不得超报。

三、有关要求

各区(市)县一村一品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测和认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申报条件做好相关工作,请于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成都市农委企业服务处:

(一)前六批示范村镇监测材料。区(市)县一村一品主管部门关于示范村镇监测意见的正式文件及监测汇总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anyechuwang@163.com。

(二)第八批示范村镇申报材料。拟推荐村镇申报书及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anyechuwang@163.com。申报材料中请务必将专业村镇及其主导产品名称表述准确。

 

附件:1.前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汇总表

2.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内容要求

3.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表

 

 

                                  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联系人:唐小梅;联系电话:61883610)


附件:4-37(企业处(开.pdf

   4-37(企业处(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与认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