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成都市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0 16:35:0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执行全市新经济发展大会和“全面落实年”大会安排部署,为推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五中心一枢纽”核心功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发展目标

  以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主线,围绕打造国际化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推动平台企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促进流量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建设,构建比较优势突出的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全年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1.7万亿元,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85%。


  二、主要工作

  (一)推进流量经济加快发展

  1. 深化战略布局。制定出台流量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发挥平台企业作为各种流量要素输入输出接口的载体作用,加快出台促进平台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新经济委)

  2. 建立联动机制。建立流量经济发展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区(市)县协调合作,及时研究解决流量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建立统计制度。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探索适合流量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构建流量经济统计体系、运行监测机制和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强化对流量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新经济委、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口岸物流办、市统计局市、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

  4. 推进示范创建。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培育壮大平台企业,出台示范平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评审认定50家示范平台企业,孵化30家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平台企业库、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库。争创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推进电子商务深度应用

  5. 大力发展新零售。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方案,促进零售企业经营模式、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创新,发展体验消费、订制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商品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的升级改造,积极探索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深度融合的新零售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6. 促进制造业提档升级。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平台建设、智能制造推广行动、传统生产模式转型升级行动,推进制造业网络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鼓励食品饮料、纺织品等本土优势行业开展“与电商深度融合”试点,培育行业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7. 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保证中药材溯源体系稳定运行,进一步探索“互联网+道地药材”电商服务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互联网交易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溯源”的成都模式,推动食品安全溯源工作提质扩面创新。在全市70%以上的医院、学校、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等团体消费单位实施食品信息化溯源。(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8. 大力推动智慧旅游发展。整合、打通涉旅部门政务数据,建立旅游企业工商信用数据交换中心,接通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做好可视化平台系统建设及软件开发工作,为相关政务数据、商务数据和行业数据的导入、分析、呈现做好平台支撑。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实现与区(市)县两级旅游数据“互享互通”。持续开展成都智慧旅游示范评定工作,鼓励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加快旅游信息化工作进程。(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9. 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推动新网银行立足成都、面向西部拓展推广“创客贷”产品,利用互联网与科创融合优势,做大客户规模。加强“农贷通”平台与市大数据办对接,推动数据的归集与共享,探索建立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农贷通”平台打造为可持续可复制的全国标杆和示范模式。(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市)县政府)

  10. 推动文创产业持续发展。支持 “文化+互联网”和“互联网+文化”等平台项目建设,扶持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服务业态发展,促进文化创意领域产品交易推广。依托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成都创意设计周等重要文化品牌活动,搭建新型文化服务项目展示和宣传推广平台,促进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相关区(市)县政府)

11. 促进农村电商加快发展。深化蒲江、简阳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设211个社区生鲜农产品电商配送示范点位,基本解决城市居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建10个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镇和3个农产品电子商务孵化园。构建“市级公用品牌+县级区域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品牌体系,专项支持各区(市)县开展电子商务区域品牌营销工作。完善乡村物流体系,引进培育农村物流主体,加快完善农村仓储基础设施,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三)推进产业生态显著改善

  12. 提升信息服务能级。抓好全市骨干网、商务楼宇有线光纤建设,4G基站盲点优化提升建设,园区通信基础服务能级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通信运营企业实施千兆小区改造和网速提升等工作,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商业楼宇通信盲点治理和4G网络优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13. 促进专业服务体系建设。畅通人才、资本、资源等供给通道,搭建人才交流、投融资对接、信息资源交互和行业公共服务等平台。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电商人才及团队,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提供人才入户、安家补贴、财政奖励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市)县政府)

  14. 加强电商品牌营销推广。创新举办“第八届中国(成都)移动电子商务年会”,开展电子商务全网宣传。加强与国标委合作,推动中药材天地网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开展标准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培训10场、电商沙龙20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质监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15.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武侯新城电子商务集聚区、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等产业集聚区完善配套,打造电商平台企业集聚区以及电商产业生态孵化基地。培育5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支持22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升服务电商水平。引导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产品化、线上化,促进高新技术服务成为电子商务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16.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重视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代码规则,在个体、企业之间新建、重构社会信用关系,使协同治理更加高效、精准。支持有资质的征信机构开发和应用信用产品,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成立跨地区“反炒信”联盟合作机制,制定失信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四)推进重大项目外招内培

  17. 加大项目引进。建立电商招商合作机制,瞄准成长型平台企业总部和规模型平台企业、成长型平台企业功能中心开展精准招商,壮大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发展队伍,增强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发展实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发改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18. 加强企业培育。实施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在中药材、家居建材、研发设计及酒类流通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成都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围绕流量经济行业及细分领域,培育发展独角兽公司和瞪羚企业,形成一批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19. 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准确掌控项目进度,推动京东西南总部、菜鸟物流、“油加加”全国结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安监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五)推进区域开展共享合作

  20. 推动“四川造”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开展“特色川货网上对接”、“丰农计划”、“云背篓川货出川”等活动,推动更多品牌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品牌产品网销。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发展以需定产、以量投产的预定制业务。支持企业建设农产品综合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市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

  21. 开展市州电子商务协作。建立成都与市(州)双向互动机制,开展人才培养、企业培育、产业孵化合作。支持成都与其他市州开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试点工作,推进建设投融资、人才交流、信息交互、专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22. 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展会、电子商务交流对接活动。鼓励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开通外文网站、开设海外仓,开展服务贸易、供应链管理,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战略布局,融入境外流通体系,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相关区(市)县政府)

  23.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依托成都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出台推动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以双流综保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双流空港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四川邮政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等为载体,大力引进跨境电商进出口项目,加快产业集群和培育。引导制鞋、家具、家居等本土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展网络化定制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协调监管。强化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协同治理模式,按照“协同政府、无缝隙服务”的原则和思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强化资源开放。开放政府公共资源,完善政府数据公开机制,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公共部门决策机制。整合政府各层级、各职能部门数据,构建统一共享的数据平台,把行政审批转变为推送个性化的定制服务。(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强化统计分析。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开展我市电子商务数据采集工作,定期采集发布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开展常态化数据统计分析、副省级城市对比分析工作。建设企业和项目数据库,建立电子商务企业数据和项目进展定期填报制度,动态掌握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状况和项目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