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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7 17:17:48  

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符合条件的单位请组织好材料并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市工信委企业服务体系处(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637),电子版发邮件至gxwqfc@163.com。

       联系电话:63193056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