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示范项目申报第三方评审服务的的购买计划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8 10:04:50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禁毒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商替(2016)3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禁毒境外替代种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外〔2017〕23号)相关要求,为了做好此次示范项目评审工作,确保项目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评审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二、工作内容

我局已经面向全市38家替代企业征集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示范项目,目前有5家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示范项目第三方评审机构以各企业的申报材料为基础,评审各企业和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标准和条件并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项目的合规性:企业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导向,是否符合《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二)项目执行能力资金保障项目管理及内部控制水平

(三)项目绩效:示范项目有较强示范性带动性和辐射性作用,有助于提高当地生产生活水平巩固禁种成果、促进就业人数等。

三、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接单位类似项目评审工作业绩在服务期间内需要有专业人员负责,全程参与项目评审。

四、目标要求

完成2018年度昆明市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五、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星期内。

六、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

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昆明市商务局3号楼507室,联系人:魏斯亮,电话:63120500)。

                               

          昆明市商务局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