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经开区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和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安排和《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的要求,现就省、市第二批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2018年的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将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聚焦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现代食品等重点产业,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车联网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协同创新为取向,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申报要求
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由拟创建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并由参与创建的单位协助配合。申报省级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需符合《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申报市级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需符合《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牵头单位应会同参与创建单位共同按要求编写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创新中心不受是否为市级创新中心的限制,根据省、市创新中心条件规定,已经为市级创新中心的,可直接申报省级创新中心;不是市级创新中心的,可同时申报省级、市级创新中心;未达到省级创新中心条件的,可只申报市级创新中心。
三、材料报送
凡申请创建创新中心的单位,根据本单位拟申报省级和市级创新中心的不同,选择填报或同时填报《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和《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并按照其《填写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申报书纸质版上、下册(省级一式8份,市级一式3份)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含申报书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刻录光盘(须以油性笔在光盘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省级一式5份,市级一式3份)。提交的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四、推荐要求
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首先报送至本单位注册地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由当地工信部门初审、筛选、汇总后,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核、择优推荐。
(一)申报省级创新中心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2018年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推荐汇总表》(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送郑州市工信委科技处,同时将申报单位的省级创新中心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二)同时申报省级、市级创新中心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2018年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推荐汇总表》、《2018年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推荐汇总表》(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送郑州市工信委科技处,连同申报单位的省级、市级创新中心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三)申报市级创新中心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2018年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推荐汇总表》(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送郑州市工信委科技处,同时将申报单位的市级创新中心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以上相关内容请查看附件。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方式。本通知的电子版请登录市工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市工信委科技处联系人:周 涛 联系电话:67172095 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李培武 联系电话:67181114
电子邮箱:zzjwjzc@163.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3号楼526房间
附件: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3. 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4. 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5. 2018年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推荐汇总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_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