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8 15:43:57  

各县(市、区)工信、发改、科技、农业、商务、金融部门和文广新局、中小企业局,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郑州市人才资源竞争优势,引导急需紧缺人才向全市重点产业集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14号,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度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围绕产业链谋划人才链,紧盯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战略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计划申报范围包括: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业包含省级分支机构),依法在郑州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战略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规模以上企业;

2. 各开发区、县(市、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未入规),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由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

3.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局牵头负责)。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符合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高级技师职称,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专业基本符合《郑州市2018年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试行)》(郑工信〔2018〕1号,电子版见郑州市工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5年)。

2. 申报引进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先进技术,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2)有较为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提供相关经历证明);

(4)在世界综合排名前500位大学(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排名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取两者交集部分)、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助理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5)我市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者其他同等层次人才(目录以外的特殊人才,可以采取一事一议)。

3. 申报培养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在本领域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相关经历证明);

(2)具有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近三年来为本领域或者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杰出管理人才(提供相关经历证明)。

二、申报时间

郑州市2018年度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工作分两批集中申报、审核和认定。上半年申报时间为文件发布之日至6月15日前,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0月30日前。

三、申报流程

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和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报

1. 申报人数和比例。原则上每个企业(单位)每年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单位)每年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培养人才不超过40%。(例如:企业〔单位〕申报人数≤2人,则只能全部为引进人才;企业〔单位〕申报人数为3人,按照培养人才不超过40%的比例,可有1人申报培养人才、2人申报引进人才,以此类推)。

2. 申报材料和提交。由申报对象填写《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照要求提供详实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单位)审核后填写《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信息表》和《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供申请人材料原件。由企业(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提交各县(市、区)人才窗口受理。原件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 (学位) 认证书;

(3)正式劳动合同(签订有效合同需2年〔含2年〕以上);

(4)参保证明(由企业提供3个月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引进人才同时提供首次在郑缴纳社保证明);

(5)税收完税证明;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需要按照《细则》第十二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培养的急需紧缺人才需要按照《细则》第十三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申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公示强调公开、公正、透明,包括公示原件、公示照片、公示地点记录。公示材料中,监督联系电话为所在地主管部门);

(9)其他证明企业资质的材料等。

3. 申报材料受理和分配。各县(市、区)人才窗口查看企业(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人才窗口根据申报企业(单位)所在单位属性,将企业(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分配至归属地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审。例如:规上工业企业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服务业企业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部门、现代农业由农业部门、商贸物流企业由商务部门、文化创意企业由文广新局、现代金融企业由金融办、小微企业由中小企业局分别受理。

(二)初审。各开发区、县(市、区)工信、发改、金融、商务、文广新、农委、科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入围人选的工作表现、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通过现场核实或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申报信息的真实程度)后,行文(并附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至市直上级主管单位。

(三)专家评审及确定。市工信、发改、金融、商务、文广新、农委、科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汇总各开发区、县(市、区)报送材料,按行业分别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急需紧缺人才相应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后将急需紧缺人才名单(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至市工信委汇总,由市工信委提交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示。急需紧缺人才拟奖励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名单公示后,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拨付奖励资金。

(二)各开发区、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明确专人,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做好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工作,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重点产业人才,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联系人:郑州市工信委     科技处    周  涛   67172095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 人事处    张  鹏   67183385

郑州市科技局     人合处    梅江鹏   67185659

郑州市农委       组宣处    王俊杰   67170725

郑州市商务局   组织人事处  左亚亚   67175380 

郑州市金融办    综合处     于学勇   67172532

郑州市文广新局 文化产业处  张彩英   69095830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 经济运行处 郭旭东  67171608 

附件:1.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2. 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书

3. 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推荐汇总表

 

2018年3月29日        


附件_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附件_2: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_3: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