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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郑州市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8 16:03:56  

各区商务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各相关企业:

2017年,全市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在各区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2018年,为进一步完善市民“15分钟生活圈”,全市将继续开展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2018年4月开始,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大型流通企业组织建立连锁化、公司化经营的社区便利店,切实改变社区商业散、小、差的现象,解决居民生活不方便、消费不安全的问题。

二、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式

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受益”的原则,一是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组织建立连锁化、公司化经营的社区生鲜便利店;二是继续引导连锁企业建设综合性社区便利店。

(二)建设标准

社区生鲜便利店的营业面积应在40㎡以上,经营范围以零售肉菜等“菜篮子”商品(农副产品)为主;综合性社区便利店的营业面积应在100㎡以上,其中生鲜经营面积不少于30%。社区便利店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标记标识、统一外观样式、统一物流配送、统一管理制度,新建社区便利店要尽量选择在社区出入口或者中心广场等便于群众购买的地点。

三、支持政策

(一)社区生鲜便利单店。单店营业面积在100㎡以内的(不得低于40㎡),给予投资建设方每店一次性资金补贴10000元。

(二)综合性社区便利店。单店营业面积在100㎡-200㎡(含100㎡)的,给予投资建设方每店一次性资金补贴20000元;营业面积在200㎡(含200㎡)以上的,给予投资建设方每店一次性资金补贴30000元。

(三)社区生鲜便利店单店面积超过100平米的,按照综合性便利店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便利店建设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和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工作协调及信息交流。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周报和例会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确定联络人员,按照工程进度,定期向所在县(区)商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对社区便利店建设实施过程各环节的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设情况,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项目申报及资金审核拨付

(一)申报企业资质

具有法人资格,运营规范,企业名下拥5个以上的直营连锁店(建成时间不限)。

(二)项目申报条件

2017年10月份以来投入建设,至项目申报日前已投入使用正常经营的项目,且该项目未享受过各级任何形式的财政资金补贴。

    (三)项目申报时间

按照建设标准完成建店任务的企业经自检达到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郑州市商务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申请时请提交申请表(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甲方房产证明等。

(四)资金申报审核拨付

  1、项目审核。接企业申请验收材料后,郑州市商务局组成验收小组,对社区便利店项目进行验收。

2、资金拨付。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意见,将项目资金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凡  67180385

附件:郑州市社区便利店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018年3月28日


附件_1:郑州市社区便利店验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