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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8 16:05:22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做好我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促进行业发展,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意见》(郑发〔2014〕12号)和《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商联〔2015〕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郑州市相关对外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商务局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业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201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二)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规,是否按要求装订成册。

    (三)对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要认真核对原件,确保申报材料与原件一致。

    (四)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要按不同项目类别分类编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行文上报。行文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审核情况、申报材料与其原件一致性情况等,同时对项目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二、项目内容

    本次申报项目为: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国家专利奖励、新获权企业奖励、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奖励、境外投资奖励。

    三、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从事外经贸业务活动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各项业务指标纳入本市统计范围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和开展境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外经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与资金使用单位相一致;

    (四)在外经贸业务、税收、外汇管理、海关监督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有关项目支持范围、标准和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申报指南》,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学习《申报指南》,严格按照要求报送项目材料。企业需提供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申报表格》(以下简称《申报表格》),可下载打印,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材料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型和单位名称,申报材料要按顺序编制目录,卷内文件顺序和目录要对应一致。

    (三)申报材料中各类申请表、企业申请报告为原件,其他材料除特别指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发票应刮开密码区后复印,财务凭证应加盖财务章。

申报材料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有验证码。

    (四)提供材料如为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材料中的币种按2017年12月31日(或201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并保留到元。

    (五)企业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不予申报。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4日,过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将上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及企业项目材料等一式一份报送市商务局财务处(509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zzsswjcwc@126.com。

    (七)市商务局、财政局将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67182181

    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申报表格

      3.项目汇总表

                               

                                   

附件_1:附件1:201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附件_2:附件2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申报表格(企业).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