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总额”)指标任务比上年同期增长10.5%(1025.57亿元),力争11%(1030.21亿元)的目标。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8〕7号),制定了《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区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附件: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工作方案
桂林市商务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刘慧婷,联系电话:0773-2825083)
附件2 2018年县区限上企业(大个体)月报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