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开展本市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5-07 17:23:5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15号)要求,市商务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将启动本市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行动计划》要求,上海将组织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聚焦城乡配送网络建设、技术与模式创新等重点工程进行试点探索。通过设施规划保障、政策引导支持、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项目推动,促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推广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标准实施,推进城乡配送组织方式创新和集约化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配送品类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的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力争到2020年,依托本市城乡配送骨干企业,建立接轨国际、服务长三角区域的,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高效配送经验模式。

  二、骨干企业重点任务

  1.完善三级配送网络。适应全渠道流通和供应链深度融合的趋势要求,按照本市“重点物流园区分拨中心、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网点”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三级网络布局,依规有序建设、整合仓储配送设施。建立健全农村配送网络,补齐农村物流和农产品物流短板。加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网络衔接,促进城乡双向流通。

  2.推动网络共享共用。发挥城乡配送骨干企业优势,建立与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的合作机制,整合利用商贸、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系统资源,综合利用商业、仓储、邮政、快递、社区服务等各类设施,共享共用的配送中心、末端综合服务网点和自助提货设施。

  3.加强技术标准应用。推广物联网感知技术,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智慧物流、共享物流、智慧供应链。加大冷链设施设备投入,发展多温层共同配送。建设绿色仓库,推广新能源车辆,推动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和循环利用。应用周转箱、托盘(笼)等物流标准载具,建设托盘、周转箱等循环共用网点,发展单元化物流。

  4.推动配送模式创新。强化城乡配送平台功能整合,引导配送需求服务外包,统筹配送供给资源,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段配送等多种形式的集约化配送。推动物流配送社会化,以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配送规模,完善配送网点,提高仓库利用率、车辆满载率和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强化物流配送与供应链融合发展,推动商品采购、分销、零售、库存、配送、包装等环节协同联动。

  三、骨干企业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法人治理机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配送品类齐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客户满意度高。申报企业在完善网点、共享资源、应用技术、创新模式等方面,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突出,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试点期间,骨干企业应每年上报试点情况。市商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骨干企业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对行业引领能力强、绩效评估为优的企业,认定为“上海城乡高效配送示范企业”,并研究给予相关激励政策。

  四、骨干企业申报办法

  (一)申报企业可在市商务委网站www.scofcom.gov.cn“信息公开—工作通知”专栏下载《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企业请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前将《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申报表》一式五份,报市物流协会汇总。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  佳    朱冰心

  联系电话:63233132   23110640     传真:63219051

  地    址:江西中路406号305室    邮编:200002

  电子邮箱:cz20032005@163.com 

       zhubx@scofcom.gov.cn


  附件: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申报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