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更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5-08 15:52:12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化工园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8年度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采用企业信息、网络材料常年填报,纸质材料定期申报、集中审核的方式。集中审核分三批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3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 

 

  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长期开放,请相关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在国家网及省网填报变更申请。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提供纸质和网络两种申报材料。其中网络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完成注册,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http://gqrd.hebstd.gov.cn:81/)完成注册并申报,保证注册信息与国网完全一致。纸质材料于“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站打印。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内容、格式及装订按照要求执行(见附件4、5、6)。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试行)》、《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要求(试行)》、《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交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

 

  2.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专人负责材料审核工作,于5月4日前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市科技局高新处邮箱。

 

  (1)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纸质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2)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

 

  3.各企业要在规定日期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电话:高新处 85089718、85671296

 

    技术支持(国家网):王童玲 电话:0311-85813965

 

    技术支持(省网):董玉友 电话: 15731173902

 

 

  附件: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意见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

 

     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石家庄市科技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