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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农业应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5-08 16:34:13  

各县区农业(农发)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蔬菜中心、水产主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建设,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的意见》(济政办字[2017]82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我市实施农业应用技术创新计划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计划,请按照申报要求,预以申报。

 一、关于农业应用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内容

2018年度农业应用技术创新项目分为两类,即:新立项项目和持续支持项目。

新立项项目:围绕粮食、蔬菜、畜牧、水产和农机等行业,以及茶叶、中草药、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侧重技术的实用性与创新性。重点支持种质创新关键技术、高效安全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温室农业标准化生产与智能管理、耕地质量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保鲜贮藏、农田机械设施装备等。支持直接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项目、原始创新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持续支持项目:对市农科院承担的作物育种项目,在年度检查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持续支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

申报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农业应用技术创新研究,且年龄在60岁以下,应有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带领团队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济南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前期工作基础。

--社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优良。

--在济南市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的能力。

--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只能承担一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新立项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的资金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为3年;

2.持续支持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限2年。

二、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即2017年的“双推”项计划目)

(一)申报条件

 2017年下达的、并完成年度计划指标的农业“双推”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持续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请支持年限为1年。

2.按照2017年制定的2年或3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题目不能改变),认真申报2018年研发、推广内容和预期目标。

3.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8万元,若项目需要自筹资金,应在申报书“经费预算”中按照经费来源分别说明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用途。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新立项农业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同时附主持人近五年所获得的成果、专利、品种权,发表的论文论著,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等。农业应用技术创新持续支持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同时附阶段性成果、论文专著等。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同时附阶段性成果、论文专著等。

各县区农业(农发)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蔬菜中心、水产主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山管委会生态环保局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及申报、项目审核、分类汇总。局属单位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装订一式四份(县区留两份,上报市局两份),县区农口行文上报市农业局(文件不与申报材料合订)。

申报书、汇总表格式样本见附件。

2.电子版材料。县区将辖区内资料分类打包,发送邮箱kjc111@126.com

(二)申报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到2018年 4月11日。

四、项目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确定2018年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五、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科技处  66609143  66609145

科技处电子邮箱:kjc111@126.com

       附件:1.农业应用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zip

创新项目申报材料.zip

 

济南市农业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