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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市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5-11 14:28:47  

为保障我市种植结构调整所需的优质种子种苗供应,加快农业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2018长沙市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布。

一、扶持目的

通过引导和支持基础设施条件好,技术水平高,育、繁、推、经营能力强的种苗基地,采取改扩建提质增效扩大种苗生产能力,保障我市种植结构调整所需种子种苗供应。

二、扶持原则

(一)公开申报。项目一律公开征集、自愿申报。

(二)择优扶持。在现有的种苗基地中择优扶持基础设施条件好,技术含量高,组织化程度优、服务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农民增收带动效果明显的种苗基地。

(三)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评审、验收、审批,确保规则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2016年12月31日前在长沙市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从事经济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50万元以上。

(三)作物范围:蓝莓、猕猴桃、梨、枣、桃、柑橘等低镉特色水果。

(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申报单位的技术支撑力量强,有独立研发团队或省(市)级相关科研单位签订专门的技术合作协议,有大专学历以上的种苗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

(六)申报单位拥有用于良种扩繁所需的土地200亩以上,权属清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

(七)申报单位现有良种母本园、良种繁育苗圃20亩以上。

四、建设内容

项目重点支持种苗基地提高供种能力建设,建成后年增加供应种苗能力50万株以上。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种圃、苗圃、种苗繁育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具体包括:温室大棚、处理车间、储藏库(室)、组培室、检验室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排灌渠系、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机井、蓄水池、积粪池等田间工程建设;灌溉、育苗(种)、温控、检验等方面的仪器设备等。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选择相关建设内容。

五、资金扶持

安排财政扶持资金600万元,扶持项目5个,每个项目扶持120万元,项目建设自筹资金不少于30万元。

六、否决事项

凡发现以下行为或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1、项目申报单位以各种手段对项目评审和验收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贿赂,利用或冒用领导干部名义打招呼、批条子,影响项目审批的公正性。

2、项目申报单位虚假申报,重复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现场和实物,骗取项目和资金。

3、在验收过程中存在恐吓、威胁及其它违法等不正当行为

4、项目申报单位不按申报的投资概算表内容进行建设和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低于150万元。

5、在各级农产品例行监督抽查中,检出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兽药或其它化学物质,或农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两次以上(省检、国检一次不合格即一票否决),或者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环境影响等问题。

6、违反国家和政府禁止性规定;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因违纪违规申报项目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在项目申报至资金下拨期间内,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纳入失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

对出现本款1、2、3条情形的,除取消当年项目申报资格,还将纳入长沙市农业项目管理黑名单,暂停连续三个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七、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所辖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公开申报,申报单位须在5月18日前完成公开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单位自愿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及项目落选的风险。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文本。项目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及附件1、2、3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实事求是填写项目申报表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对项目建设基础、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实施进度、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等逐项细化。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和数据将作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承诺和项目验收的依据。

3、本指南中项目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申报了本指南的申报主体不能再申报市农业委的其他项目。

4、项目申报材料须A4纸打印,平装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

(二)县级审核

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商同级财政部门优推荐上报,其中长沙县限推荐3个,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各限推荐2个,超过控制数申报的不予受理。各区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主体是否具备申报资格、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负责。如区、县(市)推荐上报的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市农业委将有关情况向相应区、县(市)农业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

推荐上报的项目必须在县级政府网站和长沙市农业委门户网站“长沙三农网”(联系人:常春,13874844336),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附件2)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申报条件审查(注册时间、财务审计等情况)、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具体写明在XX村或社区XX组)、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公示监督联系人和电话),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公示影印件、未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须写明理由),由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委和市财政局,同时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农业委(电子邮箱:n8665641@126.com;联系人:黄海燕,88665641)。对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核、公示上报的文件材料,市农业委不予受理。

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必须于5月3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上报。

(三)市级审核。

市农业委对各区县(市)报送的推荐文件和公示影印件进行审核受理,受理后审查发现重复申报和申报材料不完整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

市农业委对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是否符合项目建设重点扶持方向和基本要求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项目评审

市农业委组织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由专家组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对认定为申报不合格的项目直接淘汰。对认定为申报合格的项目,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的整体情况,根据本指南项目计划扶持个数,择优筛选确定入选项目。

项目审定结果和入选项目名单经市农业委党委会研究审定后,通过市农业委门户网站(长沙三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农业委下达入选项目计划文件。

八、项目实施

1、根据市农委下达的项目计划文件,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建设投资要实行专帐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的要求规范核算,所有记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须准备好项目实施前、中、后照片(同角度和同一参照物)供验收时参考。

2、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因政策和其他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需要变更,应及时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市农业委提出变更申请,市农业委批复同意后才能确认变更。

3、市农业委会同区县(市)农业部门,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全程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进行监管,提交项目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管报告。

九、项目考核与验收

1、入选项目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后,向所属区县(市)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区县(市)农业部门将验收项目汇总后,必须于2018年10月10日前向市农业委申请验收。

2、项目考核验收由市农业委牵头,组织区县(市)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结果。

3、市农业委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承担项目建设投资的财务审计。

4、投资审计结果达到申报指南要求,且项目建设内容经现场验收全面完成的确定为合格。市农业委、市财政局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十、项目审定与资金拨付

市农业委根据项目验收考核结果,商市财政局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资金安排方案,经市农业委党委会研究审定后,通过市农业委门户网站(长沙三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下拨项目资金。

十一、纪律要求

市农业委、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农业、财政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谁经办、谁审核,谁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凡有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项目审批工作,项目评审和验收人员履职不正确,审批程序不到位,审批标准把关不严,资金管理不规范,收受项目申报单位礼品礼金或接受宴请,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行为,一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十二、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由市农业委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情况进行绩效自评,配合财政部门组织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差或不配合绩效评价的项目单位,取消下年度涉农项目申报资格。

十三、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黄海燕,88665641

长沙市财政局农业处:陈  红,88665698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农业委纪检组:88665988


15:关于印发《2018年长沙市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