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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市粮食局) 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级粮食专项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6-26 15:03:08  

各有关粮食企业:
  为加快杭州市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经济的发展,保障粮食供应和安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粮食局《关于拨付2018年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8〕13号)要求,现就2018年度省级粮食专项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在杭州市本级(含杭州市粮食物流园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资信良好、有一定的粮食经营和管理能力的粮食仓储、加工、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和粮食转化企业。
  二、补贴项目
  根据省补资金要求,此次资金专项用于粮食仓储(市场)设施建设、放心粮油和粮油质检能力建设、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食产销合作、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粮食信息化建设和多元市场主体收购粮食扶持等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的事项。
  (一)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建设和改造项目
杭州市本级粮食企业投资用于维修改造和实施新建、扩建厂房、粮食仓库、物流设施等项目。
  (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项目
  杭州市本级年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粮食加工、转化企业201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以上的补贴5万元,增长10%以上的补贴10万元,增长20%以上的补贴20万元。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做到粮食产值“应统尽统”,对受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粮食统计企业一、二、三等奖6家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共计10万元的补贴。
  (三)粮食信息化建设补贴
  杭州市本级粮食企业和粮食转化企业投资建设和改造信息化平台项目。
  (四)东北粮食运费补贴
  杭州市本级纳入商品流通统计的粮食企业, 从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采购东三省(黑龙江、吉林、辽宁)2017年产粳米3000吨以上的粮食骨干企业,参照省粮食局对省内粮食骨干企业运费补贴办法,凭购进合同、发票和运入杭州市场运输凭证,在300万元总额度内予以补贴,每吨补贴不超过100元。
  (五)粮产区基地建设补贴
  杭州市本级粮食企业根据省政府粮食责任制考核要求,在东三省粮产区建立基地,基地生产粮食全部运往杭州市场销售。参照省补贴办法,根据企业签订的产销基地亩数,按每亩500公斤产量计,生产调入杭州的晚粳谷,在300万元总额度内予以补贴,每吨补贴不超过100元。
  (六)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对接、推广放心粮油活动补贴
按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浙政发〔2015〕14号)的有关精神,委托杭州市粮食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粮食产销对接、开展粮油应急体系建设、推广放心粮油活动,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和支出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三、申报要求
  凡符合扶持范围和条件的粮食企业和粮食转化企业,于2018年6月10日(另有要求的除外)前,向市粮食和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申请资助或奖励的项目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项目正式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等;
  (二)《杭州市2018年度省级粮食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
  (四)项目立项批准书、工程竣工决算书、审计报告,投资财务清单及明细汇总表;
  (五)申请生产基地、运费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附件2、3、4及注册会计师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杭财企〔2010〕897号的审计要点出具);
  (六)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项目需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年报及注册会计师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杭财企〔2010〕897号的审计要点出具);
  (七)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同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资助。
  (二)申请按投资额资助的项目,完工时间必须在2018年5月底前,投资额以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实际投入额为限。
  (三)申请基地补助的,合同签订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前;申请运费补助的,运抵杭州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运抵截止时间,根据合法的运输单据上注明的日期,按以下原则确定:1.省间铁路直达运输以货到站台日期为准;2. 铁水、供水联运以货到接卸码头日期为准;3. 公路直达运输以货到接卸目的地日期为准。
  (四)企业提交的材料按各个项目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勿手工填报),一式3份。
  五、其他
  未明事宜请与市商务委(市粮食局)或市财政局联系。
  市商务委(市粮食局)联系人:蒋卫平,电话:85257716,
  市财政局联系人:刘燕燕,电话:87715233。
  
  
附件:1.杭州市2018年省级粮食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18年粮食企业省外粮食生产基地认定申请表
     3.2017年粮食企业省外粮食生产基地证明
     4. 2018年粮食企业调运东北粳米运费补助申请表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4日